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南证监局《关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17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改善公司治理,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公司坚持充分合规地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的基本原则,通过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诚信形象,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2、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3、建立并维护与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及诉讼、资产 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
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4、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四、2017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重点
(一)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披露各类公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动态信息,以便其作出正确投资决策。
(二)为投资者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事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1、做好公司2017年度内召开的各次
股东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确保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并且,在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提高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2、认真对待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汇报给公司管理层或转交公司相对应的部门处理,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管理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三)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
1、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为:0898-68585274 传真:0898-
68582799)的畅通,认真、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及时回应投资者的质疑。
2、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回复互动平台上接收到的投资者提问,并依照相关规定,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说明和答复。
3、做好投资者的调研接待工作。投资者、证券投资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调研前,实行预约登记制度,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统筹安排,并对调研等活动予以记载,并及时在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将会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调研过程中,相关人员将严格贯彻和执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遵照相关程序和工作流程完成公司与特定对象的直接沟通,做到在接受外界采访、调研过程中,注意尚未公开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不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4、做好股东与投资者的来访、接待工作,秉持热情、周到的态度,为其安排方便、全面的接待流程,以满足投资者希望更全面、更直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要求。
5、认真组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尽可能具体、全面地回复投资者的所有问题。
(四)持续营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良好环境
公司仍将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方面公司董事长、经营管理班子仍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人员也会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公司会重点加强资本市场相关信息收集工作,为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提供信息支撑。
(五)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公司将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及传闻,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并对舆情信息进行核对、说明或澄清,避免不实传闻误导投资者。
(六)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
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并向相关方进行沟通求证,核实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继续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2017 年度,公司仍将继续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和
交流,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将以适当的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