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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01:*ST海润关于董事长所实际控制的公司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5-08 21:07:11 发布机构:*ST海润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7-06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所实际控制的公司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华君实业(营口)有限公司、华君置业(高邮)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公司华君实业(营口)有限公司、华君置业(高邮)有限公司。 (1)华君实业(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实业”) 法定代表人:张艳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3日 住所:辽宁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5-辽海中盐大厦710、711室 经营范围:百货、工艺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电线电缆、酒店用品及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水泵及配件、五金轴承、紧固件、标准件、摄影器材、电镀设备、汽车配件、钢材、木材、食用农产品、石化产品、纺织品、煤炭、焦炭、矿产品、粮油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粮食收购,装饰装修,货物仓储、代运、中转,非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持股比例 97%,董事长配偶鲍乐女士持 股比例3%。 (2)华君置业(高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君置业”) 法定代表人:张艳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4日 住所:高邮市屏淮路与波司登大道交界西北角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能源、旅游产品的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房产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建材销售、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建筑装修材料、电线电缆、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水泵及配件、握紧轴承、紧固件、标准件、电镀设备、汽车配件、钢材、木材、食用农产品、纺织品、煤炭、焦炭、矿产品、粮油销售,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华君实业持股比例100%。 (二)截至公告日,华君实业、华君置业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稳定投资者信心,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华君实业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华君置业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两家公司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公司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0,000股。 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0,000股。 (二)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华君实业、华君置业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五)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因。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 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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