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0 21:47:15
发布机构:中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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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17年4月19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至5月10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富阳东洲街道高尔夫路2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有春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人,代表股份数162,834,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17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数162,826,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14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数7,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人,代表股份数7,069,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7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数7,061,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47%;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数7,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826,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061,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20%;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826,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061,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20%;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826,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061,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20%;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826,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061,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20%;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826,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061,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20%;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826,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061,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20%;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826,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061,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20%;反对7,6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