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
000955 公告编号:2017-022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7
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从容女士
6、本次
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
股份127,659,391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3.7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0,098,59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6.7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7,560,8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8%。
(二)见证律师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6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6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6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6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6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6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6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65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2,4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周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