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430 证券简称:
诚益通 公告编号:2017-046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5月1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
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7年5月26
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5:00至2017年5月26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6,182,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7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为56,161,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22%;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8%。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70,3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0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学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161,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1%;反对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9,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3233%;反对 2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01 选举梁学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251,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12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39,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05.4552%;
获得通过。
2.02 选举梁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161,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49,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33%;
获得通过。
2.03 选举刘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161,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49,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33%;
获得通过。
2.04 选举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161,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49,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33%;
获得通过。
2.05 选举罗院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161,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49,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33%;
获得通过。
2.06 选举刘泽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161,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49,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33%;
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01 选举王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16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54,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20%;
获得通过。
3.02 选举赵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161,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49,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33%;
获得通过。
3.03 选举王学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200,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3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88,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01.4406%;
获得通过。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01 选举李新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161,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49,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3233%;
获得通过。
4.02 选举戎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6,187,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75,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00.4015%;
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指派穆铁虎律师、凌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