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1:*ST海润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6-07 19:17:34
发布机构:*ST海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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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7-08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润电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向关联方营口
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沿海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保函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14,977.37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海润电力累计担保金额为85,911.78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润电力”)向关联方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沿海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保函授信,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保函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鉴于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银行”)19%股份,系沿海银行第二大股东,沿海银行与本公司实质上构成关联方,此次授信涉及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集中区(环北路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邱新
6、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从事光伏科技、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资产运营维护和管理;能源项目、节能产品及系统集成的咨询、技术服务、运营;物流仓储咨询和管理;货物运输代理;起重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品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持股30%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 2016-12-31 2017-3-31
资产总额 6,814,676,222.95 6,966,247,407.76
负债总额 6,488,227,936.96 6,678,281,926.95
资产净额 326,448,285.99 287,965,480.81
2016年度 2017年1-3月
营业收入 4,581,225,989.16 1,799,903,423.64
净利润 -361,504,092.14 -38,482,805.18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授信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日月大道北25号金贸大厦
4、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法定代表人:刘丹
6、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自营外汇买卖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同业外汇拆借;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孟广宝先生所实际控制的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海银行”)19%股份,系沿海银行第二大股东,沿海银行与本公司实质上构成关联方,此次授信涉及关联交易。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年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7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海润电力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本次授信额度的申请对象沿海银行与本公司实质上构成关联方,该授信额度将用于办理质量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投标保函等,保函手续费执行市场平均费率,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该额度授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此次向关联方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保函授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保函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相关保函手续费执行市场平均费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保函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14,977.3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84%。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意见;
3、事前认可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