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广东鸿图: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06-09 17:37:28 发布机构:广东鸿图 我要纠错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通知”)、《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第 4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对标企业名、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 1、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选取的业绩对标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剔除东山精密和兴民智通(原证券简称为“兴民钢圈”)作为授予及行权的业绩对标公司,符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对标公司选取的相关规定; 2、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因离职放弃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股,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82名调整为 181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不超过 2,480,000 股调整为不超过2,46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2,239,000 股调整为2,219,000股,预留241,000股(该部分不作调整)。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备忘录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对标企业名单、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6月8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备忘录第4号》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禁止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号》和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2017年6月8日作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219,000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 孔小文 熊守美 肖胜方 二○一七年六月八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