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7-临03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29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潘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辞职后,潘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潘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其他会计专业人士,因此,潘飞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潘飞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2017年7月1日,公司第届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张永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张永烨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3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永烨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1999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
学管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张永烨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现任上海诺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张永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永烨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永烨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