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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桂医疗: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22 17:20:38 发布机构:树叶清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 2017-004 1 证券代码: 871670 证券简称: 兰桂医疗 主办券商: 开源证券 无锡兰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8 月 21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 无锡市新区新洲路 210 号兰桂车间二楼公司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方式 4、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冯伟江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由于公司申请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工作中工作量大,时间安排紧张等原因, 使公司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召开 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04 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股东已知悉并出具确认函,同意公司延迟 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5,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 2017-004 3 同意股数【 5,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 锡审[2017]16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80,670.85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972,603.76 元。 公司决定 2016 年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 2017-004 4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4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何�妗⑿於�兰】 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 2017-004 5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无锡兰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兰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兰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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