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证券代码:
601998 A股
股票简称:
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7-31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向中国烟草总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事宜已于2016年10月完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目前担任本行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持续督导的联席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中信证券委派马小龙和戴佳明两位保荐代表人,中信建投证券委派张帅和闫明庆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前述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2017年2月7日,本行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行现已与中信证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签署了《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债之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及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的联席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证券未完成的对本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中信证券及中金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期为本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由于工作安排变动,中信证券委派马小龙和程越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本行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戴佳明不再负责本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中金公司委派高圣亮和石芳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本行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马小龙、程越、高圣亮、石芳简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3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程越、高圣亮、石芳简历
马小龙,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主持和参与
五洲交通改制和
IPO项目、
卧龙电气改制辅导和上市推荐、广州控股2004年增发、
中国银行改制及A股IPO项目、
交通银行A股IPO项目、
北京银行IPO项目、中国银行次级债、深发展非公开发行、深发展
重大资产重组、深发展混合资本债、
招商银行A+H
配股项目、中国银行A+H配股、中国银行可转债、中国银行A+H优先股、深发展吸收合并
平安银行、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平安银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中国银行优先股、平安银行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陕国投非公开发行、中信银行优先股、
光大银行A股可转债、平安银行优先股、平安银行二级资本债等项目。
程越,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了
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南华期货A股IPO、
浙江东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浙商银行A股IPO、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光大银行A股可转债、
南京证券新三板挂牌和定增等项目。
高圣亮,保荐代表人,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担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
石芳,保荐代表人,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担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项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项目、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项目、中国
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项目、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项目、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