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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德陶瓷: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7-08-30 16:20:23 发布机构:商德陶瓷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72052 证券简称:商德陶瓷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 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 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三)变更原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公告编号:2017-006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 2017年 8月30日召开的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于 2017年 8月30日召开的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17-006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其他收益增加628,000.00元, 营业外收入减少628,000.0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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