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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美环保: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2017-08-30 17:08:47 发布机构:锦美环保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8694 证券简称:锦美环保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 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1,519,395股,2017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575,828.3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230,722.02元,资本公积为20,452,700.39元(其中:股本溢价16,325,312.66元),盈余公积为1,122,138.16元。母公司2017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5,043,639.46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142,882.94元,资本公积为23,358,427.96元(其中:股本溢价16,325,312.66元),盈余公积为1,122,138.16元。 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1,519,3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送红股 3.5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5股,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3.5 股)。本次权益分派 公告编号:2017-027 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增至70,582,971股(实际分派结果最终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应缴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三、其他 本次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二)《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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