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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固废: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0 16:29:19 发布机构:镇江固废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2541 证券简称:镇江固废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于2017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晓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17年9月28日任期 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经公司两名股东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宇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共同推荐,拟提名吴晓坚先生、刘媛女士、刘玉娟女士、李雪芳女士、杨俊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会议通知详见2017年10月10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坚,男,1973年1月出生,本科,经济师。历任江苏大港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董事。现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而吴晓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吴晓坚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媛,女,1970年11月出生,大专。2011年9月至今任镇江新 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30%股份,因而刘媛女士与公司股东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刘媛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玉娟,女,1975年11月出生,本科,会计师。历任江苏大港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而刘玉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刘玉娟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雪芳,女,1977年12月出生,大专,会计师,曾任职于海南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交易部;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部长;本公司董事。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而李雪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李雪芳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俊荣,男,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历任镇江新宇固体废物 处置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30%股份,因而杨俊荣先生与公司股东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杨俊荣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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