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月科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11 16:38:54
发布机构:ST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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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125 证券简称:揽月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志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无须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50,02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52%。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6.00元(均包含本数),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2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主办券商及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备;
(2)股票发行事项上级主管部门所有备案文件手续的办理;
(3)股票发行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5)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2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将涉及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变更等事项,为此提请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以本次股票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02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为公司融资租赁提供保证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亿多世(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3,800,000.00元,期限为36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明、戴晶、戴宏康、姜祖华、江苏揽月模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00,000.00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80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志明、戴宏康、戴晶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张志明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张志明向公司提供7,000,000元的财务资助,期限9个月, 本次财务资助由控股股东张志明无偿借给公司使用,免收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80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志明、戴宏康、戴晶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