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新材: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10-23 17:40:56
发布机构:航宇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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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027 证券简称:航宇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航宇新材
股票代码:839027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俊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裕安一路3016号尚
都花园2栋F-3003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 10月 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8
第五节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控制的影响......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13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 指 许俊波
航宇新材、公司、股份
指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司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国泰君安、主办券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许俊波,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1990年至2003年10月,自由职业;2003年11月至今,任
深圳市航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5
年10月,任深圳市一鸣达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
年6月至2016年3月,任宜春市航宇时代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6年 3月至今,任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 股份 股份 股份数量 持股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 权益变动达 权益
露义务 名称 种类 (股) 比例 质变动情况 到规定比例 变动
人 的日期 方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许俊波 航宇 人民币 46,800,000 77.78% 11,700,000股; 2017-10-23 协议
新材 普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转让
35,100,000股
合计 - - 46,800,000 77.78% - - -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俊波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
本次权益变动是股东自主自愿减持,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至2017年10月22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
露义务人许俊波持有公司股票 46,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7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转让前 受让 转让后
股东 日期 持股数量 持股 转让数量 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许俊波 2017-10-23 46,800,000 77.78% 2,000,000 0 44,800,000 74.46%
合计 2017-10-23 46,800,000 77.78% 2,000,000 0 44,800,000 74.46%
许俊波于2017年10月23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航宇新材股份 2,000,000股,持股数量由
46,800,000 股减持到 44,8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77.78%减持到
74.46%。
三、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航宇新材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情况。
第四节 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俊波通过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2,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股给共
青城卡布卡纳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每股2.1元,
转让完成后,许俊波持股数量由46,800,000股减持到44,800,000股,
持股比例由77.78%减持到74.46%;共青城卡布卡纳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持股数量由910,000增加到2,910,000股,持股比例
由1.51%增加到4.84%。
本次股份转让系许俊波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控制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的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俊波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俊波(签字)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众公司名称 江西省航宇新材 公众公司所在地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医药
料股份有限公司 园特种机电产业基地
股票简称 航宇新材 股票代码 8390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许俊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裕安
地 一路3016号尚都花园2
栋F-3003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减少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为挂牌公司控股股 否□ 为挂牌公司董事、监高 否□
东、实际控制人 级管理人员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予□继承□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变动前拥有权益的股 本次变动前许俊波拥有46,800,000股,占比
77.78%。
份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本次变动后许俊波拥有44,800,000股,变动比例
3.32%,占比74.46%。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 是□否不适用□
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否不适用□
公众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否不适用□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俊波(签字)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