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标电商:权益变动公告
2017-11-16 18:31:34
发布机构:数聚智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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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1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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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7467 证券简称: 蓝标电商 主办券商: 安信证券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挂牌公司名称: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蓝标电商
股票代码: 8374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桐庐县城迎春南路 28 号海陆世贸中心一区
402-11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51 号 3 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 2017 年 11 月 1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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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 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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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1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7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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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1、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蓝标电商、挂牌
公司、本公司、
公司
指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权益
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
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
式买入 3,242,000 股股票, 深圳险峰成长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为公司股东且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比例由 12.40%变为 15.00%的权益变
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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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4447723J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险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2、 企业名称: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2MA27Y32W5C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险峰旗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07 月 01 日
登记机关: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桐庐县城迎春南路 28 号海陆世贸中心一区 402-11
3、 企业名称: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555890510Q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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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0 年 05 月 31 日
登记机关: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51 号 3 楼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如下:
1.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股权:有相互关系; 具体内容为: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为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有限合伙人
之一;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杭州险峰旗云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基金管
理人均为西藏险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无相互关系;
业务:无相互关系;
高级管理人员:有相互关系;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和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为同一人。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的目的: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各方” ) 拟受让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
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15%的股份并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为
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各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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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人协议条款。
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时间: 2017 年 9 月 15 日
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主要内容:
1) 在《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 有效期内,各
方应就公司以下范围的事项( “ 一致行动事项” )采取一致
行动:
(1)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的行使;
(2)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3)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事项的表决;
(4)本协议各方认为应该作为一致行动事项的其他事项。
2) 由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担任召集人,负
责通知、主持各一致行动事项的事先协商,该事先协商会议应
于召开前 5 日通知其他一致行动方。虽经通知,不参加协商
也不委托他方参加协商的,视为弃权。
3) 本协议各方应就第 1) 条中的各一致行动事项事先协商,并
应尽最大努力争取通过协商一致做出决定。当协商无法达成
一致时,由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作出决
定。对此决定,其他各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4) 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
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任何一方不能参加公司
召开的股东大会,应委托本协议其他方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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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
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6) 各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
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各方承诺,作为共同一致行动人行
使股东权利时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影响公司的规范运
行。
7)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五年。有效期满,各方如无
异议,自动延期五年。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承诺函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
称“ 承诺方”)拟受让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的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蓝标电商” )
15%的股份(“本次交易”)。为了维持蓝标电商控制权的稳定,保持
蓝标电商公司治理及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促进参股公司长
远发展,承诺方拟就不向承诺方以外的任何他人谋求一致行动事项
共同达成承诺。为避免疑问,承诺方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不受本承诺函限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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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股份名称 蓝标电商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15,459,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40%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15,459,000 股和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0 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2017 年 11 月 15 日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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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增持 3,242,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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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蓝标电商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大得宏强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公司 15,45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0%。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459,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务人
权益变动前 增持数量
(股)
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险峰成
长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2,992,000 2.40% 3,242,000 6,234,000 5.00%
杭州险峰旗
云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9,350,000 7.50% 0 9,350,000 7.50%
苏州大得宏
强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3,117,000 2.50% 0 3,117,000 2.50%
合计 15,459,000 12.40% 3,242,000 18,701,000 15.00%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蓝标电商股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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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
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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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协议转让,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 杭州险峰” )、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 深圳险峰” )、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苏州宏强” ) ( 以上杭州险峰、深圳险峰、 苏州宏强合称“受
让方”) 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转
让方” ) 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在本次协议转让成交前,成交的
先决条件已全部满足。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 杭州险峰、深圳险峰和苏州宏强(以下简称“ 投资人” ) 同
意以人民币 3.21 元/股的价格,即合计人民币陆仟零叁万贰佰壹拾
( RMB60,030,210)元的总价款(“转让价款”),合计受让转让方持有
的公司的 18,701,000 股股份(“目标股份”)。 各投资人分别受让的股
份如下表所示:
主体 购买目标股份数量(股) 转让价款(元)
杭州险峰 9,350,000 30,013,500
深圳险峰 6,234,000 20,011,140
苏州宏强 3,117,000 10,005,570
2、先决条件
投资人支付该次转让价款的义务应以下列每一条件在该次转让
交易的成交日时或该次成交日之前被投资人确认已满足或被投资人
书面豁免为前提:
a) 蓝标电商已根据与杭州险峰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签订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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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协议》之规定,向杭州险峰归还《借款协议》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及
利息。
b) 转让方保证在成交日在重大方面仍然是真实和正确的,转
让方履行了签署日至成交日期间的承诺;
c) 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法律、政府机构或第
三方的行为;
d) 本协议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交易文件已经相关签约方
适当授权的代表签署和生效;
e) 转让方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已经通过决议,批准进行本次
交易并签署交易文件;
f) 自本协议签署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g) 转让方在本协议和其他交易协议下无任何违约行为,或者
该等违约行为已经按令投资人满意的方式得到及时纠正;及
h) 转让方已向投资人交付了签署日期为成交日并由其签署的
确认函,确认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
3、 过渡期限制
在过渡期内,限制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清算、重整、破产、
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变更公司的
股本结构;宣布或支付利润分配;发行证券;变更主营业务;回购股
份;及针对上述各项签署协议或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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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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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股份转让协议》。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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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7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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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酒
仙桥路 10 号 58
幢 C 座二层 15
室
股票简称 蓝标电商 股票代码 8374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1、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 杭州险峰旗云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1、 深圳市前海
深港合作区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
司)
2、 桐庐县城迎
春南路 28 号
海陆世贸中
心 一 区
402-11
3、 苏州工业园
区 翠 园 路
151 号 3 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公众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 继承 □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 赠与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15,459,000 股,持股比例: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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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数量: 3,242,000 股 变动比例: 2.60%
变动后持股数量: 18, 701, 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5.00%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杭州险峰旗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