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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标电商:权益变动公告  

2017-11-20 18:54:30 发布机构:数聚智连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 2017-087 1 证券代码: 837467 证券简称: 蓝标电商 主办券商: 安信证券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挂牌公司名称: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蓝标电商 股票代码: 8374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厂区)10 幢二 层 A5-01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 2017 年 11 月 17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87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 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公告编号: 2017-087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4 公告编号: 2017-087 4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蓝标电商、挂牌 公司、本公司、公 司 指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权益 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通 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 式卖出 2,992,000 股股票,持股比例由 27.11%变为 24.71%的权益变动行为。 公告编号: 2017-087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44727456H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赵文权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04 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厂区)10 幢二层 A5-01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 蓝标电商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33,795,351 占公司总股比例 27.11%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12,286,234 股和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21,509,117 股 公告编号: 2017-087 6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2017 年 11 月 17 日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公告编号: 2017-087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为促 进其整体资源及业务有效实现整合协同,理顺业务发展逻辑, 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 2,992,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协议转让。 公告编号: 2017-087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蓝标电商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3,795,3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1%。 其中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86,234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1,509,117 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务人 权益变动前 减持数量 (股) 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北京蓝色光 标品牌管理 顾问股份有 限公司 33,795,351 27.11% 2,992,000 30,803,351 24.71% 合计 33,795,351 27.11% 2,992,000 30,803,351 24.71%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蓝标电商股份不 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 股的情况。 公告编号: 2017-087 9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协议转让,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或“转让方” ) 与霍尔果斯华新蓝创股权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受让方” ) 签订了《 股 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标的股份转让及对价 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和方式,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标的股份,即 转让方持有的蓝标电商 9.73%股份( 12,130,000 股)。双方同意,标 的股份转让对价按照每股价格人民币叁元贰角壹分( RMB3.21)计算, 总计为人民币叁仟捌佰玖拾叁万柒仟叁佰元( RMB38,937,300)整。 2、 标的股份过户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2 个月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交易系统完成标的股份过户与转让对价支付。 双方应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项下 事宜而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3、 过渡期安排 协议签署之日,至蓝标电商股份转让至受让方,且所有股份对价 支付完成之日,为过渡期。 转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股份转让至受让 方之外的第三方;但受让方违反约定未能在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完成股 份对价支付的除外。 转让方同意,就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在过渡期内,转让方作 公告编号: 2017-087 10 为蓝标电商的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投票权,在股东大会表决前,应将 股东会议案提交至受让方,征求受让方意见;受让方应在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予以书面答复。但如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向转让方支 付任何转让对价的,则本条的约定失效。 4、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且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本次交易 之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 2017-087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为蓝 标电商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 份有限公司成为蓝标电商第二大股东, 蓝标电商第一大股东为霍尔果 斯华新蓝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 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87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股份转让协议》。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公告编号: 2017-087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0 日 公告编号: 2017-087 14 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北京蓝色光标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酒 仙桥路 10 号 58 幢 C 座二层 15 室 股票简称 蓝标电商 股票代码 8374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 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 仙桥北路 9 号 (厂区)10 幢二 层 A5-0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东(注)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公众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 继承 □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 赠与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33,795,351 股,持股比例: 27.1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数量: 2,992,000 股 股变动比例: 2.40% 变动后持股数量: 30,803,351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24.71%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 2017-087 15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注: 指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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