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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35:大众公用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2017-11-19 15:27:27 发布机构:大众公用 我要纠错
1 证券代码: 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 2017-053 债券代码: 122112 债券简称: 11 沪大众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集团: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大众燃气: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风险:本次增资尚需经主管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 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类别相关的交易;与不同关联 人未进行过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2017年11月17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 次股东会,会议经股东双方共同研究决定, 因大众燃气日常经营和对外投资的需 求,由股东双方按原有持股比例向大众燃气增资200,000,000元(人民币贰亿元), 其中: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00元(人民币壹 亿元),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元)。增资 款分两次认缴, 2017年内完成第一次认缴,第二次认缴拟在2018年内完成。 本次 增资完成后,大众燃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整, 本公司仍持有其50%股份, 燃气集团仍持有其50%股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鉴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5.21%,为本公司 2 第三大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3、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但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4、本次增资尚需经主管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5.21%,为本公司第三 大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与燃气集团 构成关联方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井路159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井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 王者洪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主营业务: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管网及其输配设施(含西气东输), 投资改造、管理煤气管道、煤气制气企业 主要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管 网及其输配设施等业务。 3、 关联方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燃气集团总资产 238.94 亿元、净资产 99.36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 211.28 亿元、净利润 2.9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49 亿元(以上均为未审计数据)。 3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 亿元整向大众燃气增资,增资完成后, 公司仍将持有大众燃气股份比例为 50%。 2、交易类别: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3、 权属情况说明:大众燃气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大众燃气概况 名称: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 50%股份,上海燃气(集 团)有限公司占 50%股份 注册地址: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 杨国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1 年 1 月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煤气、天然气、燃气表灶、燃气设备用具、燃气厨房设备、燃 气输配、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管道建设工程专业 施工。 2、增资方式:本公司与燃气集团共同以现金方式 向大众燃气增资 200,000,000 元(人民币贰亿元),其中: 本公司增资 100,000,000 元(人民币 壹亿元),燃气集团增资 100,000,000 元(人民币壹亿元)。增资款分两次完成认 缴, 2017 年内完成第一次认缴,第二次认缴拟在 2018 年内完成。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 %) 增资后( %)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0 5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50 50 合计 100 100 4 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经审计)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3,246.57 447,042.29 净资产 109,930.01 118,413.27 项目 2016 年 1-12 月 ( 经审计) 2017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1,615.36 265,570.20 净利润 7,894.60 8,563.27 3、 大众燃气 2016 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2784 号)。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大众燃气的增资系用于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 推动其主营业务收 入的持续增长,提升盈利能力,增加稳定利润增长点, 符合大众燃气可持续发展 的需要。 2、 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公司与关 联方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增资 200,000,000 元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2、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经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燃气(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向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增资 200,000,000 元(人民币贰亿元)的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次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议之前,公司已将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交易文件,独立董 事一致认为本次方案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议讨 论、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公司与关联方 5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增资 200,000,000 元(人 民币贰亿元)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 行。我们认为此次投资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4、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向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 报备文件 1、 大众公用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2、 大众燃气 2017 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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