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11-22 17:26:58
发布机构:久立特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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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7-10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25,545,664.17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0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40,000,000.00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000,000.00元,坐扣承销保荐费等(含认购期间的资金利息收入)12,963,498.53元后,募集资金额为1,027,036,501.4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7]455号《验证报告》。上述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74,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962,501.47元。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以及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承 截止披露日自有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年产5500KM核电、半导体、
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 57,425.00 38,000.00 25,545,664.17 25,545,664.17
管材项目
合计 57,425.00 38,000.00 25,545,664.17 25,545,664.17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1日出具的《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368号),截至2017年11月13日,公司已在“年产5500KM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以下简称“精密管材项目”)中已投入25,545,664.17元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545,664.17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545,664.17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于2017年11月21日出具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36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久立特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545,664.17元置换公司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545,664.17 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