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42:一汽富维关于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11-22 19:10:42
发布机构:一汽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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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2017-02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投资金额:20,737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没有与其他关联人
进行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还需中国银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关联交易)概述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主要为一汽集团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支持。财务公司增资满足其战略发展的需要,在支撑未来资产规模及业务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资本金实力和抵抗风险能力,能够为一汽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更多的贷款、资金支持和更为丰富高效的金融服务。
公司参与此次财务公司的增资,可以继续保持公司的股东地位和占股比例。本次增资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回报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财务公司此次增资对象为原有部分股东及新增股东,包括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方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
依据资产评估后每股净资产评估值进行定价(5.331875元/股),评估基准日为
2017年8月31日,预计在2017年年底完成。
公司目前持有财务公司10,267万股,持股比例为6.4171%。根据本次增资方
案,公司此次出资现金20,737万元,增持至14,157万股,持股比例为6.4348%,项
目资金由一汽富维自筹。
本次增资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方(关联方)情况
1、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93370778G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策划;咨询服务;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广告设计与代理;应用软件开发(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主要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2012年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出
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该公司 2016 年末总资产为 168,301 万元,净资产为
103,193万元,2016年度营业总收入1,750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2,842万元。
2、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1997年经国家
体改委体改生<1997>55 号文批准,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
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4976413E。
1997年6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流通,所属行业为汽车类。
一汽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全部862,983,689股股份作为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的出资,投入一汽股份,并于2012年4月9日收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62,750万股,公司注册资
本为162,750万元,经营范围为:开发,制造,销售轿车,旅行车及其配件,修理
汽车,加工非标设备,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普通货运、物流服务(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公司注册地: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该公司2016年末总资产为19,048,873,949.44元,净资
产为7,673,546,388.16元,2016年度营业总收入22,709,984,165.51元,2016年
度净利润-1,002,737,192.38元。
3、相互关系: 公司与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同为一汽集团公司。
4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一汽新疆汽车公
司、一汽青海汽车厂和一汽贸易公司肇庆分公司本次不参与增资。
三、投资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于198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公司性质为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经银监局批准,于2014年11月变更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注册资本为1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经营理念:多年来,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功能定位,坚持“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发展集团”的经营宗旨,本着“诚信、稳健、高效、创新”的经营理念,为一汽集团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支持,有利地支持了一汽集团的发展。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是为集团所属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融资等财务管理服务的集团内企业,致力于加强一汽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批复,本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十四)有价证券投资;
(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16年末 2017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8,275,200 9,522,395
负债总额 7,609,443 8,745,026
净资产 665,757 777,369
2016年度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342,015 359,256
净利润 92,997 129,982
注:上表中2016年相关财务指标经审计,2017年相关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2、出资方式:采取现金出资方式。
3、投资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资产评估后每股净资产评估值进行定价(5.331875元/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
4、关联交易生效条件: 财务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吉林银监局批准。
四、增资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增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增加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6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220,000万元人民币。
增资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 注册资本占比(%)
1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3,322 70.8264
2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34,807 21.7546
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0,267 6.4171
4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1,452 0.9075
5 一汽新疆汽车公司 100 0.0625
6 一汽青海汽车厂 50 0.0313
7 一汽贸易公司肇庆分公司 1 0.0006
合计 160,000 100.0000
各增资人认购增资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出资额 注册资本占比 增资额
(万元) (%) (万元)
1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3,322 51.5101 ――
2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42,926 19.5118 228,795
3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47,992 21.8146 70,275
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4,157 6.4348 20,730
5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1,452 0.6600 ――
6 一汽新疆汽车公司 100.00 0.0455 ――
7 一汽青海汽车厂 50.00 0.0227 ――
8 一汽贸易公司肇庆分公司 1.00 0.0005 ――
合计 220,000.00 100.0000 319,800
注:出资额是指所缴纳注册资本金额。
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为:现金方式。
全体增资人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财务公司履行完增资手续后,应当向增资人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目前投资合同尚未签署,预计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后,将在2017年12月末签署
完毕。
五、投资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增资满足其战略发展的需要,在支撑未来资产规模及业务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资本金实力和抵抗风险能力,能够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更多的贷款、资金支持和更为丰富高效的金融服务。
公司参与此次财务公司的增资,可以继续保持公司的股东地位和占股比例。本次增资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回报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核意见: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四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孙立荣女士、曲刚先生、沈颂东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同意将《关于对一汽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三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该项投资(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参与此次财务公司的增资,可以继续保持公司的股东地位和占股比例。本次增资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投资回报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