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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由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向余江县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7-12-04 17:20:29 发布机构:吉电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143 关于由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 向余江县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江长浦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余江长浦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对其全资子公司――余江县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江新阳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9,064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江西余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 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由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向余江县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江西省余江县潢溪镇循环经济园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截止2017年9月30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00 70% 2 上海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 100 30% 合计 2000 100% 说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000万元增至9,164万元,余江长浦公司双方股东同意同比例同时增资。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将由2,000万元增至9,1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2017-119号和2017-122号。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余江新阳公司为余江长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江西省余江县潢溪镇绛叶村 法定代表人:王�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太阳能系统集成;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咨询、投资、运营;光伏电站的投资和咨询;太阳能光伏组件、太阳能光伏电池和太阳能光伏逆电器及其他光伏相关产品的采购及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改造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江西余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按 项目工程总投资的20%增加余江新阳公司注册资本金至9,164万元, 用于建设该项目。由余江长浦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余江新阳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9,064万元。 加快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建设江西余江50MWp农 光互补光伏,扩大公司在江西省新能源规模,进而巩固在新能源电力市场的战略地位。 六、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该增资事项尚需取得当地工商机关的审批,存在审批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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