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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66:博汇纸业关于调整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告  

2017-12-05 20:51:32 发布机构:博汇纸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7-06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价格调整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浆业”)、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按年度与关联方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热电”)、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热电”)签署《供电合同》、《供用蒸汽合同》,向其采购电、蒸汽用于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自2017年以来,煤炭价格高位运行,同时由于新增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可再生资源电价附加等费用,导致天源热电、丰源热电生产电力、蒸汽的成本大幅上升。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公允性,经双方协商,自2018年1月1日起,拟将购电价格由 0.51元/千瓦时(含税)调整为0.58元/千瓦时(含税),购买蒸汽价格由90元/吨(含税)调整为120元/吨(含税)。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7-069号公告。 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天源热电成立于1996年7月12日,住所为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杨延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蒸汽、电及其副产品(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源热电经审计的总资产483,657.03万元,总负债266,165.5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880.13万元,净利润16,959.17万元。 2、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 丰源热电成立于2010年10月9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临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孙吉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蒸汽生产、销售;电力生产;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丰源热电总资产113,952.35万元,总负债91,247.25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587.98万元,净利润805.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杨延良先生持有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90.00%的股权,目前博汇集团持有本公司28.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杨延良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博汇集团持有天源热电100%的股权,天源热电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先生分别持有博汇集团90%的股权、山东科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润投资”)83.34%的股权,而科润投资分别持有海力化工53%的股份、丰源热电85%的股权,同时博汇集团分别持有海力化工19%的股份、丰源热电15%的股权,因此杨延良先生为海力化工、丰源热电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与海力化工、丰源热电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海力化工、丰源热电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本次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价格调整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预计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因电、蒸汽采购成本上升增加公司营业成本1.77亿元左右。 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预计购电、蒸汽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17-061号公告。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天源热电、丰源热电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山东省、江苏省电网同地区35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电销售电价和动力煤价格及其变动情况对天源热电、丰源热电电力、蒸汽成本的影响等因素协商确定电力、蒸汽供应价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有关该议案的资料进行了详细审阅,并于事前认可了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电、蒸汽关联交易价格调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成本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议案时, 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关联董事罗磊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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