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环保: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12-12 16:34:38
发布机构:森泰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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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774 证券简称:森泰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置换事项的基本情况与审议程序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9,865,000.21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2017年6月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0
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2日召
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元,发行不超过3,286.5万股(含3,286.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16.25万元
(含8,216.25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已签订合同的
项目投资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5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武汉森泰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23)。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719 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32,865,000股。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2,162,500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汉口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户名: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050 9100 0001 986)。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17)第210076号),对本次股票发行事项的相关情况予以确认。
公司已与汉口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其使用过程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合法合规。
三、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内容,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赛得利(印尼)粘胶纤维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江西省新干县大洋洲暨盐化城综合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京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总承包项目等三个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资
金额(万元)
1 项目投资 6,800.00
赛得利(印尼)粘胶纤维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工程 2,500.00
江西省新干县大洋洲暨盐化城综合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3,500.00
京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总承包项目 8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416.25
合计 8,216.25
四、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和置换情况
在公司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股票发行方案》中指定项目的建设实施,截至 2017年12月8日,共计人民币19,865,000.21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资金 自筹资金投资
额(元) 金额(元)
赛得利(印尼)粘胶纤维污水处理项目一期 25,000,000.00 5,032,518.00
工程
江西省新干县大洋洲暨盐化城综合污水处理 35,000,000.00 8,340,413.71
厂二期项目
京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 8,000,000.00 6,492,068.50
总承包项目
合计 68,000,000.00 19,865,000.21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9,865,000.21元,置换的资金用途为《股票发行方案》中指定项目
实施过程中支付的设备费、材料费、工程款等相关项目实施费用。在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按《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于2017年12月11日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京永专字(2017)第310384号)。
本次资金置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符合《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三)《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特此公告。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