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7-12-14 18:31:00
发布机构:聚飞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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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王桂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9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号),
持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王桂山先生,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7,450,000股。
2017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王桂山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
知函》,截至2017年12月13日,王桂山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内已累计减持29,727,456
股,减持计划完成数量已过半,现将该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王桂山先生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2月1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
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29,727,456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2.378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时公司总 减持比例
减持时间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股本(股) (%)
集合 2017年
王桂山 11月10日 4.235 200,000 1,251,595,547 0.0160
竞价
大宗 2017年
王桂山 11月13日 3.82 11,770,000 1,251,595,547 0.9404
交易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1月27日 3.93 158,380 1,251,595,547 0.0127
竞价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1月28日 3.96 342,040 1,251,595,547 0.0273
竞价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1月30日 3.97 100,000 1,250,073,737 0.0080
竞价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2月1日 3.99 1,004,380 1,250,073,737 0.0803
竞价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2月4日 3.99 570,000 1,250,073,737 0.0456
竞价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2月5日 3.93 140,000 1,250,073,737 0.0112
竞价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2月6日 3.87 412,656 1,250,073,737 0.0330
竞价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2月8日 3.91 540,000 1,250,073,737 0.0432
竞价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2月11日 3.93 840,000 1,250,073,737 0.0672
竞价
集中 2017年
王桂山 12月12日 3.94 450,000 1,250,073,737 0.0360
竞价
大宗 2017年
王桂山 12月13日 3.49 13,200,000 1,250,073,737 1.0559
交易
29,727,456 2.3781
注:1、因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已实施1,521,81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017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50,073,737股。
2、王桂山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以上王桂山先生在2017年11月10日的减持情况已于2017年11月11日
披露,具体情况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7)。王桂山先生在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1日期间的减持情
况已于2017年12月1日披露,具体情况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王桂山先生在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
月13日期间的减持情况已于2017年12月14日披露,具体情况见《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0,177,456 11.9989 120,450,000 9.6354
其中:无限售条 150,177,456 11.9989 120,450,000 9.6354
王桂山 件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桂山先生承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减持
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王桂山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桂山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6354%,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截至本公告日,王桂山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王桂山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王桂山先生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