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创业板 > 正文

宝德股份: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贷款的公告  

2017-12-18 17:16:17 发布机构:宝德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23 证券简称:宝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抵押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华夏银行西安曲江池北路支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所贷款项用于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拟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及类型 地址 建筑面积 价值 “建试油钻采一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体化电控设备生 户县西高新草堂科技产 31826.30平方米; 经第三中介机构的评 产基地”项目土 业基地 规划建筑面积: 估价值:10,800万元 地及在建工程 37280.30平方米 上述资产经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评估价值为10,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抵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华夏银行西安曲江池北路支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同时授权董事长赵敏先生签署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华夏银行西安曲江池北路支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同时授权董事长赵敏先生签署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贷款。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华夏银行西安曲江池北路支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贷款。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