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关于对振华新云增加投资的公告
2017-12-22 20:13:47
发布机构:振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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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振华新云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以下简称“振华新云”)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6,980.9万元人民币。
2014年3月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实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对振华新云投入募集资金17,093万元用于其有机及底面电极片式钽电容器生产线项目建设(详见公司2017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7-93号公告)。目前,该项目建设已经完工,现按照有关规定,将项目建设投入资金转作对振华新云的投资。
为推动振华新云更快更好地发展,公司决定在此基础上,以自有资金1,940万元增加对振华新云的投资,用于补充该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振华新云注册资本将由36,980.9万元增至56,013.9万元。
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
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振华新
云增加投资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划》规定,此项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二)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
大道北段232号
(三) 注册资本:36,980.9万元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阳元江
(五)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及相关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
委托加工,通讯设备、影视及音响设备服务;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深度加工产品及相关附属产品的购销、加工、配送;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六)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9 2016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513.43 116,325.18
负债总额 54,284.28 47,091.86
净资产 68,229.15 69,233.31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1-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587.47 100,979.87
净利润 4,226.85 4,627.16
三、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2014年3月本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实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对振华新云的有机及底面电极片式钽电容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9,773万元。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借款的方式为振华新云提供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19,745,107.92元。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置换了前期公司自筹投入的资金(详见2014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4-22号公告)。
2017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详见2017年10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93号公告),实际投资金额调整为17,093万元。
(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
1. 增资规模:17,093万元
2. 增资方:振华科技
3. 出资方式: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以公司自有资金增资
1. 增资规模:1,940万元
2. 增资方:振华科技
3.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三)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
本次增资完成后,振华新云注册资本将由36,980.9万元增至56,013.9
万元,振华科技持股比例为100%。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对振
华新云增资,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理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使振华新云的财务结构得以优化,同时缓解该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对振华新云的发展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此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
集资金对振华新云进行增资,有利于理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便于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的考核与监督。此次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