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联能: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01-05 18:17:23
发布机构:木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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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346 证券简称:木联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会本公议司召及开董情事况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律责任。
公司名称: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木联能
股票代码:831346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伟宏
住址:西安市莲湖区枣园西路丰盛园小区35号楼39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协议受让
变动时间:2018年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5号准则》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协议转让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工程公司 指 北京木联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星众投资 指 限合伙)
公司、挂牌公司、木联能 指 北京木联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木联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年1月5日通过全国中小企
本次权益变动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
向李伟宏转让公司股份743,000
指 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李伟宏先生情况: 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身份证号码:61210219741016****,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 2000年2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西安协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3月至今,就职木联能,现任木联能董事长、总经理。李伟宏持有星众投资60%的合伙份额,担任星众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星众投资为李伟宏实际控制的企业。此外,李伟宏还持有本次木联能股权转让方工程公司7.74%的股份,担任工程公司监事。
李伟宏控制的星众投资情况:星众投资成立于2015年9月7日,
实缴资本500万元,李伟宏为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企业住所为昌平
区回龙观镇建材城西路87号2号楼15层15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MA00136RX3,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截止本次股份转让之日,星众投资财产份额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实缴资本(万元) 财产份额比例(%)
1 李伟宏 普通合伙人 300.00 60.00
2 彭喜军 有限合伙人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2018年1月5日本笔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情
况如下:
信息股 占公司 所持股份性质 股东持股 权益
披露份 股份 股份数量 已发行 及性质变动情 变动达到 变动
义务名 种类 (股) 股份比 况 规定比例 方式
人 称 例(%) 的日期
木 人民 限售股:
李伟联 币普 8,296,880 33.7272 6,200,910股; 2018年1 协议
宏 能 通股 非限售股: 月5日 受让
2,095,970股
李伟宏先生直接持股8,296,880股,通过其控制的星众投资持股
2,455,000股,直接和间接持股10,751,880股,占木联能股份的
43.7068%。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协议转让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工程公司将其持有的木联能流通股份743,000股
以3.3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李伟宏,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0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自主自愿转让,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交易各方之间经过协商,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木联能于2014年11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止2018年1月5日本笔交易前,李伟宏直接持有木
联能8,296,880股,通过其控制的星众投资持有木联能2,455,000股,
直接和间接持股10,75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06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工程公司于2018年1月5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协议转让的方式按3.35元/股的价格向李伟宏转让其所持有的木联
能流通股合计74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203%。由于李伟宏实
际控制星众投资,李伟宏与星众投资对木联能的持股合并计算。
转让前情况 权益 转让后情况
变动
达到
交易 持有/控 转让数量 受让数量 持有/控
持有/控制 5%整 持有/控制
方 制比例 (股) (股) 制比例
数量(股) 数倍 数量(股)
(%) (%)
的日
期
李伟
宏及 2018. 11,494,88
10,751,880 43.7068 0 743,000 46.7272
星众 1.5 0
投资
三、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伟宏本次转让前原
持有的股份不存在冻结限制情况,但存在质押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李伟宏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证券数 股份性质
出质人 质押权人
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杭州银行股
李伟宏 5,400,000 1,350,000 4,050,000 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
支行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工程公司与李伟宏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流通股,不存在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公司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宏
李伟宏
2018年1月5日
附表:挂牌公司权益变动表
基本情况
北京木联能软 西城区德外大
公众公司名称 件股份有限公 公众公司住所 街11号C座408
司 室
股票简称 木联能 股票代码 831346
西安市莲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李伟宏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枣园西路丰盛
园小区35号楼
39号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有人 无■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司第一大股东 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
否□ 人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
李伟宏持股数量:8,296,8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变动前拥 李伟宏持股比例:33.7272%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挂牌公 星众投资持股数量:2,455,0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星众投资持股比例:9.9797%
合计持股数量:10,751,880
合计持股比例:43.7068%
李伟宏持股数量:9,039,8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李伟宏持股比例:36.7475%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星众投资持股数量:2,455,000
比例 星众投资持股比例:9.9797%
合计持股数量:11,494,880
合计持股比例:46.7272%
涉及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
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 是□否□ 不适用■
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不适用■
是否存在侵害挂牌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是□否□不适用■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取得批 是□否□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伟宏
李伟宏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