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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修订前后对照表  

2018-01-23 18:39:46 发布机构:吉电股份 我要纠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修订前后对照表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章节 内容 方 章节 内容 条目 式 条目 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权与授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权与授权 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 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 事会办理除本议事规则规定的 办理除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应当由 应当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之 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之外的其他 外的其他事项: 事项: (1)对外投资的权限:决定公 (1)对外投资的权限:决定公司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 10%以下的对外投资。 上,15%以下的对外投资。 (2)收购或出售资产权限:决 (2)收购或出售资产权限:决定 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的30%以下的购买或出售资产。 以上,15% 以下的购买或出售资 (3)对外担保的权限:为公司 产。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3)对外担保的权限:为公司股 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董事会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审议通过后均须提交股东大会 保,无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 审批; 过后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资产抵押的权限:决定公 (4)资产抵押的权限:决定公司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 10%以下的资产抵押。 上,15%以下的资产抵押。 第六条 (5)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决 修订 第六条 (5)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决定 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的1%至5%且交易金额在300 0.5%且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 万元至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 的关联交易。 (6)债权或债务重组的权限: (6)债权或债务重组的权限:决 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产的 10%以下的债权或债务重 5%以上,15%以下的债权或债务重 组。 组。 (7)研究与开发项目的权限: (7)研究与开发项目的权限:决 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产的 10%以下的研究与开发项 5%以上,15%以下的研究与开发项 目。 目。 (8)租入或租出资产的权限: (8)租入或租出资产的权限:决 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产的 10%以下的租入或租出资 5%以上,15%以下的租入或租出资 产。 产。 (9)赠与或受赠资产的权限: (9)赠与或受赠资产的权限:决 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产的 1%以下的赠与或受赠资 1%以下的赠与或受赠资产。 产。 (10)管理合同签订的权限:决定 (10)管理合同签订的权限:决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以上,15% 以下的管理方面合同 的1%以上,10%以下的管理方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的签 面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订。 等)的签订。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形式和地点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形式和地点 公司股东大会设置现场,以 公司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 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也可以采用 修订 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 第九条 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为股东 增加 第九条 网络投票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 第十二 本公司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工 修订 第十二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条 农大路3088号)或本公司办公 变更 条 住所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地。 9699号)。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召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集人、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和会议 内容: 期限、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简称、投票时间; 召集人、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和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 会议期限; 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 和提案;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第十三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修订 第十三 股东; 条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增加 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必是公司股东; 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五)会议常设联系人姓名、 东的股权登记日; 电话号码; (五)会议常设联系人姓 (六)会议通知需在《中国证 名、电话号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六)会议通知需在《中国 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中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股东 大会通知中予以特别指明: (一)提案需逐项表决的; (二)提案需分类表决的,需 同时指明类别股东情况; (三)提案需优先股股东参与 表决的; (四)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的; (五)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 项; (七)提案为采取累积投票方 式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 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确定后, 不得变更。 公司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 第十四 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修订 第十四 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 条 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确 增加 条 个交易日,并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 定后,不得变更。 的二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提供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 料的电子数据。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日期应与 交易系统投票日期相同,并且和股 权登记日都应当为交易日。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 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 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 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 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 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 第十五 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 修订第十五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条 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 增加条 股东大会延期的,股权登记日 日前至少 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 仍为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确定的日 明原因。 期、不得变更,且延期后的现场会 议日期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日之 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的规 定。 公司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 公司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监事选举事项,股东大会通知中 事选举事项,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 第十八 应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 修订第十八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情 条 详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增加条 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兼职等个人情况; 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数量; 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交易所惩戒。 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 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九章 股东大会的表决 第九章 股东大会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第四十 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 修订第四十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一条 集股东投票权。 增加 一条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 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总监票人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 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议记录。 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总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第四十 监票人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 修订第四十 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 四条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 增加 四条 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 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投票结果。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 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 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 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 否通过。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第五十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 修订第五十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 四条 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增加 四条 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进行申报的除外。 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 权”。 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十章 股东大会的决议与公告 第十章 股东大会的决议与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应在会议结束 后当日报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告,公 股东大会决议在会议结束后 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 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告中 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第六十 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修订第六十 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 条 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增加条 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 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 容。 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涉及否决 详细内容。 提案的,必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 次日或者次一交易日披露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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