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高管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8-02-02 18:00:20
发布机构:科伦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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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高管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6日和2017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和《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购买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思川先生自2017年9月起六个月内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并进行了实施。2018年2月2日,公司收到刘思川先生购买公司股份的通知,同时,公司也收到了副总经理葛均友先生购买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股份计划进展情况
1、购买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思川先生通过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创赢投资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刘思川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之子,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葛均友先生。
2、购买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3、购买时间:2018年2月2日。
4、购买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和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本次购买情况
刘思川先生于2018年2月2日通过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份410,600股,购买价格为24.31元/股,购买完成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625,586股,占公司总股本1,440,000,000股的2.89%。
葛均友先生于2018年2月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50,000股,购买均价为24.27元/股,购买完成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40,000,000股的0.0063%。
截至本公告日,刘思川先生历次购买/增持(含本次通过信托计划购买)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葛均友先生购买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当日购买/ 当日购 累计持股
姓名 购买/增持日期 购买/增持 增持后持股 买/增持 历年转增后 占当日公
股数(股) 数量(股) 均价 持股数量 司总股本
的比例
2014年9月19日至 3,126,068 3,126,068 31.01 6,252,136 0.4342%
2014年11月17日
2015年9月10日 302,850 6,554,986 16.48 6,554,986 0.4552%
刘思川 2017年9月25日 300,000 6,854,986 15.94 6,854,986 0.4760%
2017年11月23日 10,700,000 17,554,986 19.08 17,554,986 1.2191%
2017年11月28日 23,660,000 41,214,986 19.06 41,214,986 2.8622%
2018年2月2日 410,600 41,626,586 24.31 41,626,586 2.8907%
2014年9月19日至 40,000 40,000 30.73 80,000 0.0035%
葛均友 2014年11月17日
2018年2月2日 50,000 130,000 24.27 130,000 0.0063%
注:本公告所述持股比例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及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处理方式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刘思川先生直接持有及通过信托计划拥有公司权益的数量合计为41,626,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刘思川先生的配偶王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刘革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379,128,28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6.33%。根据我国相关证券法规规定,上述三方均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为420,923,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3%。
二、后续计划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条件下,刘思川先生将在未来继续通过信托计划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刘思川先生、葛均友先生本次购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购买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刘思川先生、葛均友先生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计划购买股份期间及购买完成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思川先生本次购买公司股份的相关资料。
2、葛均友先生本次购买公司股份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