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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华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02-11 18:26:42 发布机构:威华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2、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盛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639,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1%;盛屯集团通过其控制的创金合信永泰3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4,009,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盛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649,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 2、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4、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未设定价格区间,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增持。(注:在增持期间内,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有利于盛屯集团巩固其控股股东地位。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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