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素数据: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02-12 17:12:24
发布机构:像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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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682 证券简称:像素数据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像素数据
股票代码:832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姚若光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87号2幢503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变动日期: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陈展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505弄19号301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无变动,姚若光、陈展、范志鸿构成一致
行动人,共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变动日期: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范志鸿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香溪路5号30栋1单元701房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无变动,姚若光、陈展、范志鸿构成一致
行动人,共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变动日期: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标准第 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
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姚若光、陈展、范志鸿
像素数据、挂牌
公司、公司 指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告书
股东姚若光与陈展、范志鸿构成一致行动
人,其中姚若光参与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50,000股,陈展、范志鸿未参与认购公司定
向发行股票,姚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展、
范志鸿合计持股比例由50.12%下降至48.89%
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姚若光,男,1954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1982 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外语系英
语语言与文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78年8月至1979年10月任职
合肥工业大学基础部教师;1982年 2月至1994年7月在安徽教育
学院历任教师、副教授、系副主任,期间,于 1987、1990、1992、
1994年多次赴美任访问学者;1994年7月至1996年1月任职安徽
万燕电子系统有限公司(VCD 播放机原创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
年1月至1998年8月任职广州像素摄影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外合
作)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14年12月在广州像素数据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29日在广州像素
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11月30日至今
在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陈展,女,1977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2004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远程继续教育学院经
济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2年10月就职于珠海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任普通职员;2004年 7月至今任职珠海山友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范志鸿,男,1964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1989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数学系信
息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信息管理硕士。1989年 3 月至 1992年
10 月任职渣打银行珠海分行行政及会计部主任;1992年 10 月至
2005年5月任职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今
任职珠海山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 10 月至 2014年 12
月在广州像素数据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 12 月至
2017年11月29日在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7年11月30日至今在广州像素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若光、陈展、范志鸿于2014年10月18日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017年 10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姚
若光、陈展、范志鸿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姚若光、陈展、范志鸿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股份 股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已发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
义务人 名称 种类 (股) 行股份比例 变动情况(股)
像素 人民币 限售股3,171,403
姚若光 数据 普通股 3,176,695 29.28% 流通股5,292
陈展 像素 人民币 1,900,102 17.51% 限售股1,900,102
数据 普通股 流通股0
范志鸿 像素 人民币 361,043 3.33% 限售股338,643
数据 普通股 流通股22,400
合计 5,437,840 50.12% 限售股5,410,148
流通股27,6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股份 股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已发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
义务人 名称 种类 (股) 行股份比例 变动情况(股)
姚若光 像素 人民币 3,326,695 29.11% 限售股3,321,403
数据 普通股 流通股5,292
陈展 像素 人民币 1,900,102 16.62% 限售股1,900,102
数据 普通股 流通股0
范志鸿 像素 人民币 361,043 3.16% 限售股338,643
数据 普通股 流通股22,400
限售股5,560,148
合计 5,587,840 48.89% 流通股27,692
三、是否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姚若光通过公众公司定向发行
股票认购像素数据新发行的股份150,000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
新增股份占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公司股份比例为1.3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姚若光自愿认购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中,姚若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展女士及范志
鸿先生持股数量无变动。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像素数据于2015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姚若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展女
士、范志鸿先生共计持有像素数据股份5,437,840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50.1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公司新增发行股份580,000股,姚若光认购其中150,000 股。本次转权益变动后,姚若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陈
展女士、范志鸿先生共计持有像素数据股份5,58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89%。
本次权益变动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没有任何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
高于50.00%,公司无控股股东。股东姚若光、陈展、范志鸿共同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姚若光、陈展、
范志鸿三人,权益变动前后未发生变化。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认购发行 权益变动到 权益变动后前
信息披露 股份数量 5%整数倍的日
义务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期 (股)
新增股份登记
姚若光 3,176,695 29.28% 150,000 完成之日 3,326,695 29.11%
陈展 1,900,102 17.51% 新增股份登记1,900,102 16.62%
完成之日
范志鸿 361,043 3.33% 新增股份登记 361,043 3.16%
完成之日
合计 5,437,840 50.12% 150,000 新增股份登记5,587,840 48.89%
完成之日
三、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像素数据股份
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
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
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姚若光以现金方式认购像素数据15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认购价格为3元/股。姚若光与像素数据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7-054)、《2017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编号:2017-057)。因系统交易制度变更,2018年1月18日姚若光与像素数据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对该发行方案也进行了修正,详见2018年1月19日公司发布的《2017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更正公告)》(编号:2018-003)、《2017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更正后)》(编号:2018-004),除上述协议之外,不存在签署其他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原件。
二、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若光、陈 展、范志鸿
2018年2月12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 公众公司所 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25号
限公司 在地 二楼208房
股票简称 像素数据 股票代码 832682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
87号2幢503室、上海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若光、陈展、范志鸿 信息披露义 杨浦区国定路505弄19号
名称 务人住所 301 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
区香洲香溪路5号30栋1
单元701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
数量变化 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公众公司 是√否□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公众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
让□ 继承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
(可多选) 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姚若光:持股数量:3,176,695 股,持股比例:29.2783%
的股份数量及占 陈 展:持股数量:1,900,102 股,持股比例:17.7125%
公众公司已发行 范志鸿:持股数量:361,043股,持股比例:3.3276%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姚若光:变动数量:150,000 股,股份变动比例:0.1734%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后持股数量:3,326,695 股,变动后持股比例:29.1049%
务人拥有权益的陈 展:变动数量:0 股, 股份变动比例:1.0887%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900,102 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6.6238%
比例 范志鸿:变动数量:0 股,股份变动比例:0.1689%
变动后持股数量:361,043股,变动后持股比例:3.1587%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
在侵害挂牌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是□否□不适用√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若光、陈展、范志鸿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