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华农牧: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02-28 18:20:41
发布机构:骏华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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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0851 证券简称:骏华农牧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骏华农牧
股票代码:8308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岳华
住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湖畔55号楼1单元502
股份变动性质: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
权益变动日期: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姜岳华
骏华农牧、挂牌公司、公司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骏华农牧定向发行股份361.5万股购买
姜岳华所持有的牧场房屋建(构)筑物、
牧场设备设施等资产,姜岳华通过认购
本次权益变动
公司发行的股份3,615,000股,持股比
例由6.47%变动到10.97%的权益变动行
为。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条件生效之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姜岳华,男,1966年 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毕业于宁夏农学院畜牧专业,本科学历,银川市兴庆区政协委员。1990年7月至1995年12月,历任银川市八里桥奶牛场技术员、场长;1996年1月至2003年12月,历任银川维维北塔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奶源部部长、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0年9月,个体经营;2010年10月至今,创办银川玖加玖农牧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姜岳华先生在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股份4,625,000股,系公司股
东,其直接持有公司6.47%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股份 占骏华农牧 所持股份性 股东持股变 权益
义务人 股份名称 种类 股份数量 已发行股份 质及性质变 动达到规定 变动
比例(%) 动情况 比例的日期 方式
人民 流通受限股 新增股份登 参与
姜岳华 骏华农牧 币普 8,240,000 10.97 份,可转让 记完成之日 股份
通股 股份 发行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姜岳华先生通过参与骏华农牧发行股份购买其资产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3,615,000股。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姜岳华持有骏华农牧股份8,240,000股,占骏华农牧总股本的10.97%。
本次权益变动是姜岳华以其所有的牧场房屋建(构)筑物、牧场设备设施等资产对骏华农牧的投资,满足公司奶牛养殖的需要,可以进一步扩大自身业务规模,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规模优势。同时,体量的扩大可以进一步发挥公司在专业化管理、现代化运营上的优势,由此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未来发展潜力。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姜岳华持有公司4,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6.47%。
姜岳华通过参与骏华农牧发行股份购买其资产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3,615,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姜岳华持有骏华农牧股份8,240,000股,占骏
华农牧总股本的 10.97%;其中限售股份6,180,000股,无限售流通
股份2,060,00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变动前情况 认购股份数量 变动后情况
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
姜岳华 4,625,000 6.47 3,615,000 8,240,000 10.97
合计 4,625,000 6.47 3,615,000 8,240,000 10.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变动股份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3,750股,限售条件股2,711,25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系姜岳华以其所有牧场房屋建(构)筑物、牧场设备设施等资产通过参与骏华农牧股票发行方式以8元/股认购公司股票3,615,000股,总价28,920,000元。双方于2017年10月23日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岳华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人:姜岳华
(签字)
日期:2018年02月28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夏骏华月牙湖农牧 公众公司所在地 宁夏银川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骏华农牧 股票代码 83085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姜岳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夏银川市
名称 住所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公众公司 是□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4,625,000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6.47%
公众公司已发行
的股份的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8,240,000股
数量及占公众公 变动后持股比例:10.97%
司已发行股份比
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 是□ 否□ 不适用√
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公众公司和实际股东权益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否□ 不适用√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以下为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岳华
(签字)
日期:2018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