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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硕科技:关于对外提供借款公告  

2018-03-02 17:22:39 发布机构:美硕科技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3971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本金为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的借款,月利率1%,该借款用于借款方的流动资金周转。 公司与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提供借款已经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借款方信息 公司名称: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076200850P 公告编号:2018-00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外向型工业区(乐清市嘉成电器有限公司内) 成立时间:2013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翔 经营范围:混凝土销售;水泥预制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乐清市永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向公司临时拆借短期流动资金1000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利息计算:借款期限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16日,月利率为1%。 四、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外提供。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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