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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如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16-08-15 23:45:37 发布机构:山东如意 我要纠错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宁高新区如意工业园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如意 股票代码:002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 生金融中心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二零一六年八月 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指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东方资产 山东如意/上市公司 指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子艾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1092545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本外币债务追偿,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售;本外币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发行金融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业务;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的投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1999年10月27日至长期 股东名称和股权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有东方资产100%的股权,是东方资产的实际控制人。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 电话:010-66507645 2、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董监事及主要负责人)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兼职 姓名 性别 国籍 公司任职 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情况 张子艾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总裁 无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有限公司32,021,200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12.24%。除此之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1、持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09%的国有法人股; 2、持有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55%的国有法人股; 3、持有杭州前进杭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1%的国有法人股; 4、持有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5.43%的国有法人股; 5、持有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1.69%的内资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山东如意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101,715,550股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从而导致其所持有的山东如意股份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12个月增持山东如意股份的计划,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山东如意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未来计划减持山东如意股份,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如意控股股东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86%的股权,持有山东如意32,021,200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2.24%。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 经山东如意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7号)核准,山东如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00,000股新股。 本次山东如意发行股份101,715,55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认购山东如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山东如意32,021,200股股份,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但持股比例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20.01%下降为12.24%。 本次发行前,东方资产持有山东如意控股股东毛纺集团31.86%股权,间接持有山东如意8.38%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东方资产持有毛纺集团股权不变,因毛纺集团持有山东如意股权比例被动稀释,间接持股比例由8.38%下降为5.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山东如意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事、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6年8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 上市公司 山东省 济宁市 名称 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山东如意 股票代码 002193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北京市 义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减少√不 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 变, 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 动人 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否√ 是□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式(可多选)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 东方资产原直接持有山东如意32,021,200股股份,占公司总 务人披露前 股本的20.01%。通过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 拥有权益的 8.38%股份。 股份数量及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东方资产直接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20.01% 占上市公司 下降为12.24%。间接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8.38%下降为5.12%。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共计减少11.03%。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票种类:A股 本次权益变 直接持股数量:32,021,200股,直接持股比例:20.01%; 动后,信息 间接持股数量:13,400,316股,间接持股比例:8.38% 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A股 股份数量及 直接持股数量:32,021,200股,直接持股比例:12.24% 变动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13,400,316股,间接持股比例:5.12%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是□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是□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 是□否□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否□ 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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