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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站: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03-05 17:18:42 发布机构:新一站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9459 证券简称:新一站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拟向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人民币2608万元的借款,期限为一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收取利息。 沈锦华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92万元的借款,期限为一年, 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收取利息。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焦点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沈锦华先生系公司现任董事长,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接受焦点科技、沈锦华先生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焦点科技系公司交易对手方且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而公司董事姚瑞波先生同时担任焦点科技董事、董事王静宁女士同时担任焦点科技监事,因此上述两位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为交易对手方,因此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5人,上述3位董事会成员因回避表决导致本次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不对公告涉及相关事项进行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监事会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高新开发区星火 股份有限公司 沈锦华 路软件大厦A座12F 沈锦华 - - - (二)关联关系 焦点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沈锦华先生系公司现任董事长,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接受焦点科技、沈锦华先生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焦点科技拟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608万 元的借款,期限为一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应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沈锦华先生拟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92 万元的借款,期限为一年,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应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财务资助的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临时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形象及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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