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基物宇: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8 19:30:28
发布机构:云基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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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1637 证券简称:云基物宇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云基物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笙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 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云基物宇: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40,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17年度公司经营及治理情况进行总结,编制《2017年
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25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云基物宇: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3)、《云基物宇:2017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度经营及治理情况进行总结,编制《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2017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根据2017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对2018年工作进行合理预计,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管理层研究决定:2017年度利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拥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的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财务总监预计了2018年关联方及关联方交
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云基物宇: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482,04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黄笙发、黄世周、周光斌、北京云境物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26,317,959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侯慧杰、杨昕炜
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云基物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云基物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云基物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