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关于修改及补充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19-02-11 20:28:47
发布机构:利欧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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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及补充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由于部分内容尚不完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事项 修改前 修改后
重要内容提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
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 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
(含30,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的用途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回购股份 必需。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
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含1.50 元(含30,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回购股
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 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
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全额 1.7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
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
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0,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 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
股本的6.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 量约352,941,17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 本公司总股本的5.83%,具体回购股份
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之内。 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3个
月之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内不存在
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徐先明先生及其关联企业淮安明硕投
利明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公
司股票已过限售期,未来六个月存在减
持的可能性。
(一)拟回购股 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 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份的目的及用 值的认可,结合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值的认可,结合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
途 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 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
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已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
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是维护公司价值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是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9月30日)净资
产为8,339,200,247.15元,总股本为
5,558,591,812股,据此计算每股净资产
为1.50元/股。自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
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之日前十个交
易日内(不含提议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最低为1.47元/股。因此,本次公司
拟回购部分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
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司股票收盘
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这一条
件。
(三)拟回购股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
份的种类、数量 民币普通股(A股)。 民币普通股(A股)。
及占总股本的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总金额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总金额
比例及拟用于 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 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
回购的资金总 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 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
额 6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1.50元/股(含1.50元/股)的条件下,若全 币1.70元/股(含1.70元/股)的条件下,
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 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
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
40,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 量约352,941,17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
股本的6.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本公司总股本的5.83%,具体回购股份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 量为准。
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 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
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拟用于回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购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
(五)拟回购股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
份的价格、价格 股(含1.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股(含1.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价区间或定价原 上限未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格上限未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则 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150%。具 前三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150%。
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 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
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 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拟回购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份的实施期限 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3个月之内。回 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3个月之内。
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
形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 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
限仍不得超过3个月。 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 得超过3个月。
届满: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 届满:
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达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则回购方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达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 到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则回购
满。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
(3)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届满。
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3)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
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票: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
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的其他情形。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的其他情形。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 本次回购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本次回购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后公司股权结 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50元 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70构的变动情况 /股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 元/股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52,941,176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
6.60%。 司总股本的5.83%。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则上市公司股本结构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则上市公司股本结
未发生变动。 构未发生变动。
(十一)持股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先明先生及
5%以上股东 其关联企业淮安明硕投利明信息咨询
未来六个月的 中心(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票已过限
减持计划 售期,未来六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性。
(十二)回购股 回购的股份,将按照规定在披露回购结
份的后续处理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
计划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但下列期间除
外: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
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内;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