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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9-03-04 19:51:30 发布机构:恒通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未来如发展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资上述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1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51,232,3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703,587.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020,030.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5,683,556.93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202044号)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金额 1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8个月 55,826.76 45,000.00 (江苏宿迁) 2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2个月 3,000.00 2,500.00 (新疆喀什) 3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2个月 8,130.00 3,000.00 (新疆吐鲁番) 4 补充流动资金 - - 5,068.36 合计 - - 55,568.36 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2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 募集资金 号 诺投资金额 际投资金额 投入进度 资金金额 利息收入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 1 件智能制造项目 45,000.00 36,786.04 81.75% 8,653.18 36.19 (江苏宿迁) 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理财收益439.22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为抓住行业机遇,公司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致力于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扩大产能,提高公司智能制造能力,实现装配式建筑更精细的定制化生产。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预算规划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在项目其他各个环节实施中,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目前该项目已投入的产能已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因此,“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已基本建设完成。未来根据市场及公司发展需要继续投入的,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继续投资上述项目。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439.22万元。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定期存放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三)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目前“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已基本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此项目实施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653.18万元及结存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未来如发展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资上述项目。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实施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实施结项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该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实施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实施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调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资料,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 1、“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目前已投入的产能已满足当前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上述项目实施结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2、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653.18万元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此项安排有助于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3、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实施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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