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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07 21:20:56 发布机构:弘信电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4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弘信电子 股票代码 30065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宋钦 贺雅 办公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 路19号之2(1#厂房3楼) 路19号之2(1#厂房3楼) 传真 0592-3155777 0592-3155777 电话 0592-3160382 0592-3160382 电子信箱 hxdzstock@fpc98.com hxdzstock@fpc98.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印制电路板(PCB)为电子产品组装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的印制板。PCB作为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和关键互连件,主要起到连接及信号传输的作用,素有“电子产品之母”之称。按柔软度划分,PCB可分为刚性印制电路板(俗称“硬板”)、柔性印制电路板(FPC,俗称“软板”)和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或称“软硬结合板”)。FPC是以挠性覆铜板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可挠性的印刷电路板。作为PCB的一种重要类别,FPC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可折叠弯曲、三维布线等其他类型电路板无法比拟的优势,更符合下游行业中电子产品智能化、便携化发展趋势,被广泛运用于现代电子产品。 公司是专业从事FPC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新型仪表元器件、材料(挠性印制电路板)和其它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进出口、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公司自成立16年来专注FPC产业,是FPC业界最具成长性的企业之一,经过10多年的成长和运营,已成为国内技术领先、实力雄厚、产量产值居前、综合实力位居一流水平的知名FPC制造企业。公司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采取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开发等方式,持续对产品性能、生产流程等提供技术升级助力。公司质量控制体系完备,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IEQC080000(RoHS)有害物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公司秉承“诚信、卓越、合作、发展”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以良好的品质、合理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为根本,以不断超越自我为目标,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凭借技术、产品质量、供货效率等优势,与深天马、深超光电、京东方、欧菲科技、群创光电、东山精密、比亚迪、联想、美图、OPPO等国内外知名的液晶显示模组、指纹识别模组、触控模组、手机、平板电脑等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正积极与华为、vivo、小米等各大手机终端厂商接洽直供业务;同时,在汽车电子领域,除扩大车载显示模组用FPC市场外,公司已将车载业务进一步拓展到车载动力电池用FPC、车载娱乐系统用FPC、车载监控系统用FPC领域。公司未来将抓住5G、车载电子等领域的爆发机会,形成以手机模组为基本盘,手机直供、车载电子、工控医疗、海外业务等重点突破的多元化全方位的业务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专注显示屏背光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经过8年的不断深耕细作、沉淀,其背光模组产品中最核心的导光板模具开发、成型薄化、光学系统设计、微结构的精密加工、异形全面屏产品及超窄下巴产品开发设计等关键技术在行业中领先。目前主攻产品为手机背光源模组,终端应用于国内外各大知名品牌畅销型智能移动设备,主要客户有天马、欧菲科技、深超、帝晶光电、华星光电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同时,弘汉光电背光业务也正围绕车载显示背光、工控领域背光开拓,未来将形成消费电子背光与车载、工控背光并重的业务结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软硬结合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各种类型的软硬结合板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汽车等智能终端等领域,主要客户有欧菲科技、信利、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严格的原材料供应商备选制度,对原材料供应商的服务、规模、交货能力以及价格进行综合考评。公司原材料采购下单由微软ERP系统自动生成。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ERP系统根据内部生产表设定原材料采购数量,并自动将数据分解后送至采购部,由采购部联系上游供应商下单。目前采购部门人员配备完善,工作职责定位清晰。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建立在双方信任和紧密合作的前提下,公司要求某些特定材料的供应商建设HUB仓制度(即原材料预先存放在公司的仓库,领用材料时才视同提货)。公司通过订单系统将建立HUB仓制度的原材料的日存货数据每日整理提交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则根据HUB仓剩余的材料数量下达发货指令。HUB仓制度在采购流程上与普通采购流程无大差别,但在生产中更加有利于公司原材料提用和生产顺利进行。目前,采用HUB仓模式的主要是主材FCCL、屏蔽膜、化学品和部分通用元器件的供应商。 原材料采购下单流程 2、生产模式 由行业特性决定,FPC产品针对性明显,某种样式的FPC产品特定用于客户对应的某种电子产品。该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采用按客户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或设计方案进行产品设计,再通过小规模试产制作样品,待样品技术参数通过客户检验后再进行批量生产的生产模式。首先,设计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电路布局图进行产品设计,并生产小批量样品供客户检验。客户检验合格后,生产部以确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具体订单安排生产。最后,产品质量经过品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安排物流交货。 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难以对未来的下游厂商需求情况进行预判和提前生产,但订单生产也能有效避免公司自行制定生产计划可能带来的盲目库存。公司有规划地制定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计划,可以降低库存积压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还最大限度控制了原材料库存,提高了资金利用率,降低了仓储物流投入成本。同时,为应对下游市场需求的爆发,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新产能的布局,力争最快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需要。 3、销售模式 针对国内客户,公司通过与客户面对面商谈的形式进行销售,未采取代理商模式。一方面该模式可以了解客户真实需求,减少信息流通摩擦,做到更好地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服务;另一方面,该模式剔除了代理商等中间环节,使公司产品具有更大的让利空间,更具性价比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针对海外市场的特性,公司也将部分采用代理商模式销售,迅速获取海外订单。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挠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所处行业为电子制造业,位于消费电子产业链的中上游。相比传统的刚性印制电路板(PCB),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且可弯折的FPC更能迎合下游电子产品智能化、便携化、轻薄化的发展趋势,因此近年来FPC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公司目前的主要目标市场为移动通讯领域,但随着各行业对电路板的智能、轻薄要求的提升,公司目标市场正快速扩大至其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工控设备、智能安防、清洁能源、航空航天和军工产品等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公司凭借技术、产品质量等优势,多年来一直与联想、京东方、深天马、欧菲科技、群创光电等国内外优秀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触摸屏、液晶显示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等制造商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力争扩大与更多国内主流手机品牌厂商的合作。在保持并扩大移动通讯领域FPC市场份额的同时,公司在将产品供给扩张至车载用FPC领域,如车载动力电池用FPC、车载娱乐 系统用FPC、车载监控系统用FPC领域,未来车载FPC将是公司重点拓展的业绩增长点。与此同时,在5G、车载电子等领域爆发的时代,公司将形成以手机显示触控模组为基本盘,手机直供、车载电子、工控医疗、海外业务等重点突破的多元化全方位的业务结构。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福建省FPC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类产品的电气性能、精密度等技术指标均达到了国际电子工业联接协会(IPC)的标准,并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采取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开发等方式,持续对产品性能、生产流程等提供技术升级助力。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将围绕高精密度、高难度FPC的研发和制造展开,提升产品的技术附加值,提高在FPC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颁布的《第十五届(2015)中国印制电路行业排行榜》中,公司2013年至2015年销售收入位居本土专业FPC制造企业的第一位。2016年东山精密收购美资FPC制造商M-FLX,成为本土最大的FPC制造企业。近年来本公司仍处于国内FPC行业前茅,是本土专业FPC制造领军企业。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 2017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6年 营业收入 2,248,872,487.39 1,477,484,228.91 52.21% 1,048,154,85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17,943,676.12 72,283,162.44 63.17% 45,368,122.51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60,494,898.79 15,151,011.68 299.28% 35,225,181.8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43,701,589.36 147,912,983.61 132.37% 59,841,872.73 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3 0.78 44.87% 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3 0.78 44.87% 0.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25% 12.85% 8.40% 10.04%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6年末 减 资产总额 2,413,611,914.44 1,671,906,434.25 44.36% 1,526,470,84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96,510,957.56 512,849,408.44 16.31% 471,023,854.12 产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28,709,201.06 730,761,195.84 624,615,537.39 564,786,55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8,340,714.48 61,939,967.48 44,153,631.16 30,190,791.96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5,218,250.20 38,246,192.42 33,373,128.00 14,093,828.5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0,883,170.28 7,000,418.09 83,933,398.23 293,650,943.32 额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普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露日前一个 通股股东总 8,131月末普通股 9,505优先股股东 0月末表决权 0 数 股东总数 总数 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弘信创业工 场投资集团境内非国 31.23% 32,482,320 31,667,220 质押25,224,999 股份有限公有法人 司 上海金融发境内非国 展投资基金有法人 7.10% 7,387,110 0 (有限合伙) 国泰君安创 新投资有限国有法人 4.61% 4,795,397 0 公司 云南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云南信托 -弘信1号其他 4.32% 4,491,160 0 员工持股集 合资金信托 计划 张洪 境内自然 4.16% 4,331,184 0 人 邱葵 境内自然 3.88% 4,036,315 0 人 王毅 境内自然 3.83% 3,984,606 3,145,954 人 李毅峰 境内自然 3.83% 3,978,506 3,145,954 质押 2,000,000 人 全国社会保其他 2.50% 2,600,000 0 障基金理事 会转持一户 深圳市达晨 创泰股权投境内非国 2.47% 2,566,726 0 资企业(有限有法人 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股东张洪、李毅峰系夫妻关系;股东王毅、邱葵系夫妻关系;股东王毅持有控股 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60%的股权,股东李毅峰持有控股股 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9%的股权。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24,887.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17%。 2018年,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坚定不移地推进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受全面屏切换订单影响及元器件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一季度亏损达到1834.07万元,拖累了报告期整体业绩。但面对一季度的 自二季度以来,随着各项变革的逐渐落地,以及客户结构、产品结构的优化,加之公司多年积累的技术、设备等优势得以开始全方位释放,公司生产效率持续提升,制造成本下降,公司的整体产能利用率均位于高位,出货量均保持较高水平。公司产品良率持续稳定、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制程成本持续下降,综合造就2018年全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在较好水平。 在2018年度管理变革成果的基础上,公司正持续推进业务结构的优化、持续推动各项经营指标的优化与改善,力争实现更高的生产效率、更高的生产良率、更低的生产成本,持续保持并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具体分产品的经营情况如下: (一)FPC业务经营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投巨资研发的“卷对卷”全自动生产线经过磨合后进入稳定运行期,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公司长期确立的“研发型企业”发展战略顺利推进,大量研发投入形成的智能制造体系、工业互联网体系、“卷对卷”生产线及产品工艺技术上的优势正全面加速显现。同时,随着智能手机行业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公司作为“头部客户”的重要柔性线路板供应商也随之受益,出货量持续居于高位,综合造就公司2018年全年整体经营业绩保持在较好水平。 业务方面,公司稳步推进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LCM业务进一步扩大,手机直供、车载、工业控制、医疗等新业务逐步落地。公司将抓住市场机遇,形成以手机模组为基本盘,手机直供、车载电子、工控医疗、海外业务等重点突破的多元化全方位的客户结构;管理方面,公司完善各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全方位挖潜增效,通过提升人工效率、提高产能利用率、稳定良率、加大拼版尺寸、控制采购成本、提高生产自动化、缩短产品制造周期等各项措施,达成降低制造成本的目标;研发方面,针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市场,从材料选择到设备改进,公司研发部门持续关注并实现手机直供、5G、车载电子领域的技术储备,未来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助力公司开展在类载板、5G应用、车载应用、工控医疗等FPC行业的前瞻性技术研究,为公司FPC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更有利保障,维持公司的竞争优势。 (二)背光模组业务经营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专注显示屏背光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经过8年的不断深耕细作、沉淀,其背光模组产品中最核心的导光板模具开发、成型薄化、光学系统设计、微结构的精密加工、异形全面屏产品及超窄下巴产品开发设计等关键技术在行业中领先。目前主攻产品为手机背光源模组,终端应用于国内外各大知名品牌畅销型智能移动设备,主要客户有天马、欧菲科技、深超、帝晶光电、华星光电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同时,公司背光业务也正围绕车载显示背光、工控领域背光开拓,未来将形成消费电子背光与车载、工控背光并重的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弘汉光电实现营业收入76,197.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27%,实现净利润5,474.86万元。2018年第一季度,弘汉光电大批量引进国内先进的自动化设备,提升对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能力,掌握业内领先的自动化设备技术,实现满足全面屏需求的导光板生产技术能力的突破,更好满足客户的需求,在攻克生产难关的同时实现了对制造成本的严格把控。弘汉光电坚持以持续技术创新为客户不断创造价值,凭借不断增强的创新能力、突出的灵活定制开发能力、日趋完善的交付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一致信任,并逐渐成为国内外一线液晶模组厂的战略合作伙伴。 (三)软硬结合板业务经营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信华印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刚挠结合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等通讯领域、数码相机等消费性电子产品领域、汽车用视讯系统、操控系统、导航系统领域。 报告期内弘信华印实现营业收入12,035.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0%。报告期内,受上半年电容价格高企、下半年大客户导入期订单大幅下滑影响,2018年整体经营业绩不理想。但在外部经营环境恶化的背景下,弘信华印狠练内功,着力提高管理水平,优化生产效益指标。在保证现有客户二级供应链份额的前提下,弘信华印着力推进其他终端客户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为扩大在其他终端客户二级供应链的份额打下基础;且报告期内,弘信华印已通过了国内知名摄像头模组生产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大批量订单正在导入中,通过多方措施共同作用,弘信华印力争2019年实现收入、利润双突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营业利润比上毛利率比上年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FPC 1,339,104,248.1,188,367,578. 0.11% 0.47% 0.49% -0.01% 70 02 软硬结合板 120,072,471.8122,696,475.0 -0.02% 0.12% -0.02% 0.14% 1 5 背光板 750,244,224.6648,812,223.5 0.14% 0.69% 0.79% -0.05% 5 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具体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报之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 (1)2018年10月,本公司参股荆门长江弘信柔性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享有一定的决策权及可变回报。由于基金投向已指定为荆门弘毅,仅有本公司与荆门弘毅同处于FPC电子制造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对合伙企业的回报可能影响不大。因此本公司将主导基金投资目标公司的相关活动。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8年12月,本公司新设子公司厦门柔性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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