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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9-03-13 20:01:58 发布机构:佳讯飞鸿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9-009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回购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含8.00元/股)的前提下,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250万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2日、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3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18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4日、2018年6月4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8月3日、2018年9月5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3日、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2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2018-059、2018-066、2018-072、2018-084、2018-094、2018-102、2018-109、2019-001、2019-006、2019-0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3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57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1,522,509.02元(不含手续费),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4%,最高成交价为6.9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85元/股。 二、 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5,000,057股,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锁定,按照截至2019年3月12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单位:股)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910,046 27.05% 165,910,103 27.89%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4,016,340 72.95% 429,016,283 72.11% 总股本 594,926,386 100.00% 594,926,386 100.00%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技术总监周军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0,000股; 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文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48,500股; 3、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江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14,163股;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翊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0股;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菁先生通过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公司股份21,000,000股;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郑贵祥先生通过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公司股份16,000,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办理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并遵守了相关规定。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30日)、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8日)、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6日)、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2日)、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6日)、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0月12日)、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9日)、2018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29日)、2018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2019月2月14日至2019年2月27日)为敏感期,期间公司未实施回购。 公司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1,467,157股,对应日期为(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32,317,485股的25%。 五、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林菁先生和郑贵祥先生,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回购股 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六、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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