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关于2019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的公告
2019-03-19 20:34:53
发布机构:恒通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北述京或恒重通大创遗漏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计划对子公司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北京恒通远景进出口销售有限公司、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苏赛木科技有限公司、喀什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大连恒通远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山东恒通赛木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司新设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一、担保概述
为保证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子公司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再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拟在15亿元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内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确定并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恒通创新整体房屋组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6月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万兴路86-5号1幢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日用杂货、五金、交电、电器设备、钢材、木材;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组装及集成服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6,489.52万元,负债合计83,309.71万元,资产负债率56.87%。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7,495.90万元,净利润4,289.62万元。
(二)北京恒通远景进出口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2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万兴路86-5号1幢610室
经营范围:销售日用杂货、建筑材料、木塑制品、装饰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器设备、汽车配件、钢材、木材、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经济信息咨询;维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公司生产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出口销售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670.87万元,负债合计3,893.79万元,资产负债率106.07%。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9.82万元,净利润-111.47万元。
(三)新疆恒通创新赛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日
注册地点: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市区办事处北京东路131号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以许可项目为准)。木塑制品加工、销售;销售机械设备、模具;回收废旧物品,钢结构加工及安装,木塑制品安装及施工总承包;供电、供水、供热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覆盖新疆西北部地区、中亚及其周边地区的市场。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813.43万元,负债合计13,508.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38%。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999.43万元,净利润198.03万元。
(四)吐鲁番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广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7日
注册地点: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港城大道北侧、站前路南侧
经营范围: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橡胶板、管、带制造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模具、回收废旧物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木塑制品安装及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加工、安装,生产预制装配式住宅部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覆盖新疆吐鲁番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市场。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312.87万元,负债合计10,920.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32%。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277.25万元,净利润94.13万元。
(五)江苏赛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秋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6日
注册地点:运河宿迁港产业园
经营范围:墙体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墙体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模具、活动房屋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制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生产和销售;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覆盖江苏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市场。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9,136.52万元,负债合计24,371.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25%。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48.83万元,净利润-139.98万元。
(六)喀什恒通赛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4日
注册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中亚北二路256号
经营范围:木塑制品加工、销售;销售机械设备、模具;回收废旧物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覆盖喀什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市场。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194.15万元,负债合计4,126.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662.77万元,净利润52.80万元。
(七)大连恒通远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爱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0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华家街道李家沟村李家沟145号1-4层
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普通货物仓储;国内货运代理;建筑物拆除;电子产品的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以废旧物资回收、销售。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969.24万元,负债合计7,879.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75%。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743.38万元,净利润-107.61万元。
(八)山东恒通赛木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秋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3月9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贾悦镇希努尔社区赵古庄东村央赣路9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木塑复合材料;新型建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模具、活动房屋;回收废旧物资;建筑工程总承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以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为核心产品的、可循环再利用的
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覆盖山东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市场。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999.85万元,负债合计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金融机构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此议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的议案》,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以上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资产优良,公司对
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截至2018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4,300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36.88%。此次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01.8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