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三板 > 正文

协盛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3-21 18:19:20 发布机构:协盛科技 我要纠错
天津协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轶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12,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参见2019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9)200005公告编号:2019-007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487,152.1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16,933,780.07元,其中股本12,012,000股,资本公积446,147.36元,盈余公积893,759.28元,未分配利润为3,581,873.4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581,873.43元。为了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0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471,468.00元(含税)。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缴纳。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条公司的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可以同时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出。 修订后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方式送出,可以同时以专人送达、传真、特快专递、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或特快专递送出的,自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之日起第十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传真机记录的传真发送时间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以电子邮件服务商记录的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送达日期。修订后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通知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以发布公告日为送达日期。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1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郝金龙、李欣伟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协盛科技股份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协盛科技股份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