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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洲:关于公司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  

2019-04-29 21:06:21 发布机构:新大洲A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19-04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近期通过网络查询到张天宇诉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本公司、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集团”)、陈阳友借款合同纠纷案。经过本公司法务工作人员与法院的联系,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书》((2018)黑01民初871号),该判决书中的内容有:2018年5月25日,张天宇与尚衡冠通、新大洲、恒阳农业集团、陈阳友签署了《债权债务清偿协议》,载明:尚衡冠通欠张天宇本金1826.35万元及自2018年1月24日借款之日起,月利率2%的利息,并承诺欠款本金及利息于2018年6月24日一次性还清。新大洲、恒阳农业集团、陈阳友共同为上述欠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形成违规担保。 本公司目前未能获得相关《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担保协议。 2、另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披露了如下信息: “公司经核查,存在本公司为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向蔡来寅借款提供担保,本公司对关联人尚衡冠通借款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涉嫌违规担保。因公司目前未能获得合同,了解的情况仅限于如下信息,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了解后将进行补充。 借款方 借款人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蔡来寅 4000万元 2017年6月23日-2017 企业(有限合伙) 年12月22日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蔡来寅 3000万元 2017年9月4日-2017年 企业(有限合伙) 11月3日。 ” 截至目前本公司仍未能获得合同等。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公司已于2019年4月11日向尚衡冠通致函了解张天宇、蔡来寅诉尚衡冠通及本公司案件,截至目前未收到尚衡冠通提供的相关合同资料,尚衡冠通提供了网络查询到的蔡来寅撤诉的信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398号)。 对违规担保行为公司将继续进行信息核查,根据上述案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追纠相关公司当事人责任。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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