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79:安通控股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9-04-30 01:45:22
发布机构:黑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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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了保证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供应链”)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19年度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其增加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增加后的担保额度合计将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通供应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该议案,2019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供应链”)拟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总额度。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单位名 担保事项的 实际使用额
担保金额 剩余额度
称 类型 度
安通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
(含安通供应 50,000 11,000 39,000
融资租赁
链全资子公
司)
现为满足安通供应链的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19年度公司拟对其增加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增加后的担保额度合计将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质押)担保,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上述为公司提供授信及融资额度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包商银行、建设银行、南洋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恒丰银行、广州农商银行、海南银行、农业银行、天津银行、海口农商银行、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国金海昱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8日
注册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416室
法定代表人:卢天赠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金融咨询及其它需经前置许可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企业信用服务;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智能化物流系统服务;铁路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物流代理服务;第三方物流设施建设及服务(不得从事运输);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网上商务咨询;航运信息咨询;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网上贸易代理;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其他专业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和零售业(不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烟草批发等需经前置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1、安通供应链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流动负债
报告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持股
总额
比例
2018年度 169,350,289 80,072,475 80,072,4 89,277,813 291,262.1 -3,193,29 100%
.17 .79 75.79 .38 9 4.77
2019年第一
297,183,469 200,676,38 200,676, 96,507,080 2,991,809 1,868,174 100%
季度 .48 8.74 388.74 .74 .04 .05
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以上为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6,808.7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98%(未经审计);子公司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相互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1,21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含子公司)因银行授信和融资业务需要进行的相互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以上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全资子公司其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