轶德医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08 03:40:15
发布机构:轶德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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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056 证券简称:轶德医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川路6号(智慧湾)23栋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宏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4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19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轶德医疗: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及《轶德医疗: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是是根据2018年的经营情况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众会字(2019)第09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写而成,能够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真实运营状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的工作总结形
成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的工作总结形成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的财务信息、经营情况形成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的工作展望形成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9)第096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8,591,059.52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8,257,578.74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18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945,021.03元。
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9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轶德医疗: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8)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
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现提名郑宏彪、郑轶伦、李遵庆、肖立、水娟丽、张明龙、陶燕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股东提名胡小园、秦若娴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400,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智、王依来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