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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众信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1 04:12:22 发布机构:乐众信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7743 证券简称:乐众信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学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346,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届董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346,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届监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346,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的议案》1.议案内容: 江苏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合规的年度报告,并在指定媒体或网站上公告。 为此,自2019年1月起,公司相关部门及有关中介机构共同开展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已编制完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346,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2019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性交易基本情况: 序号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发生金额 陈学强及妻子、刘洋及妻子、 保证担保、质押 1 2000万元 上海颐众通信有限公司 担保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037,4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学强、刘洋回避表决,及关联股东关联方上海颐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翠兰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18,308,807股。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健全和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财务经营业绩。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346,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通过完善各项指标考核体系,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结合市场对公司产品及服务需求状况及价格趋势,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346,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B审字(2019)042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0,105,309.67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602,739.89元。 结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公司拟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346,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346,26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波、张凯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江苏乐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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