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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金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3 19:19:15 发布机构:华夏金刚 我要纠错
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林贵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49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致同审字(2019)第350ZA0143号的《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结合2018年度的财务情况,从公司实际出发,公司2018年度不分红,不转增,不送股。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3)、《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林贵基、林小青、林宝明、林小娃、罗桂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贵基、林小青、林宝明、林小娃、罗桂均为连选连任。 上述候选人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为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审议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林贵基、林小青、林宝明、林小娃、罗桂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谢钦强和曾宪思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怀营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前述人员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林贵基、林小青、林小娃、林宝明、德化县锦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林贵基、林小青、林小娃、林宝明、德化县锦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向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7000万元暨关联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向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7000万元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林贵基、林小青、林小娃、林宝明、德化县锦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林贵基、林小青、林小娃、林宝明、德化县锦龙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庞云龙、陈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细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华夏金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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