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誉利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5 07:17:39
发布机构:建誉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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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誉利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何水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0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38,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监事会2018年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珠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CAC证审字[2019]0170号的《广州建誉利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股东大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州建誉利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州建誉利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交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及今后的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交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0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水清个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GBZ47764012017006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保证期限内向中国银行申请的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保证最高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信用保证期限自2017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现予以追认。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40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何水清、广州市建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中何水清持有18,160,00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47.69%),广州市建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何水清控制的企业,其持有2,512,00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6.6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珂欣、王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广州建誉利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州建誉利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