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元食品: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23:44:28
发布机构:聚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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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221 证券简称:聚元食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福建省聚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聚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孙宝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会议的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96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并由公司董事长李孙宝先生代表董事会进行工作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2018年的工作情况等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由监事会主席华怀余先生代表监事会进行了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情况、审计报告等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8年度财务状况等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19年的经营发展计划及目标等,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方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预计公司2019年度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序号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发生金额
(单位:元)
1 福建省华莱士食品有限公司及 购销贸易 100,000,000
其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公司
2 福州旺美食品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 600,000
3 福州百星聚脂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 500,000
4 福州圣东冷藏仓储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 100,000
5 李孙宝 财务资助 30,000,000
6 温兴平 财务资助 10,000,0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凌淑冰、华怀余、李孙宝为关联方股东,故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中,与福建省华莱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为100,000,000.00元,2018年度实际发生147,406,651.97元,超出预计金额47,406,651.97元;与福州百星聚脂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为300,000.00元,2018年度实际发生374,809.52元,超出预计金额74,809.52元。拟补充确认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6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凌淑冰、华怀余、李孙宝为关联方股东,故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96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明锋、罗旌久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福建省聚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二)《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聚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其他与本次会议审议有关的文件。
福建省聚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