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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爱智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3 06:05:23 发布机构:优爱智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6953 证券简称:优爱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优爱宝智能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425,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3)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实现净利润294,444.6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利润294,444.6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59,034.83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564,590.16元。由于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 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 审议通过《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 审议通过《授权总经理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且在任意时间点购买的理财产品单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提名朱海鸿、毕全翠、朱湘鸿、石矛、邓明、熊赓超、王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后,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海鸿、毕全翠、朱湘鸿、石矛、邓明、熊赓超、王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为董事适当人选。经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朱海鸿、毕全翠、朱湘鸿、石矛、邓明、熊赓超、王震的失信情况,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曾莉、李笙凯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曾莉、李笙凯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为监事适当人选。经登录中国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曾莉、李笙凯的失信情况,曾莉、李笙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变更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188弄C7-28号。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优爱宝智能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对章程修正如下: 一、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原为: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1001室。 现将该条修改为: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188弄C7-28号。 二、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申请人民币450 万元授信总量》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申请人民币450万元授信总量,有效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425,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理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潘俊强、秦力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优爱宝智能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理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优爱宝智能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优爱宝智能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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